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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时间:2021-08-17

 

  
  本文关键词:重庆,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

  近日,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决定启动2021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下面来看看项目申报有哪些条件要求。

项目申报

  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重庆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作为申报主体,可与上下游产业链或申报技术领域相关联的高校、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高校、院所等机构作为申报主体,须同时联合市内企业共同申报。鼓励申报主体联合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
  (一)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技术领域属于本项目支持领域范围,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属于行业龙头、领军企业,正在承担国家或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研发,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2.研发创新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和稳定研发经费投入,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
  3.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具有强烈的知识产权战略意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有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完善的专利数据库。
  (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作为申报主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研发,且已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果,在拟培育的技术领域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
  2. 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有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
  3. 具有一定的产学研服合作优势,与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已形成协同创新机制和专利技术产业化运用机制。
  (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能力,具有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员。
  2.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信誉度较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良好的服务经验,具备参与或牵头区域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规划编制、技术创新专利导航、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等知识产权项目的相关经验。
  4.每家服务机构当年参与服务的申报主体不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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