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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德阳市“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指南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1-09-01

 

  
  本文关键词:德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

  2021年8月31日,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德阳市“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为加快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计划,着力培育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德阳市专精特新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企业要如何申报(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范围。申报企业需满足《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相关指标要求。其中,“十三五”期间已评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或已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不再申报。
  (二)认定基本标准。企业需满足《管理办法》第五条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指标中至少一方面指标要求。

  二、复核要求

  (一)复核范围
  第一批:《关于印发“十三五”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川经信企业〔2017〕46号)认定的920户企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18〕296号)认定的203户企业。
  第二批:《关于印发“十三五”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川经信企业〔2017〕409号)认定的629户企业;《关于印发2018年度四川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培育名单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8〕62号)认定的108户企业。
  其中,已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或2019年、2020年再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不在复核范围。
  (二)复核条件。企业需满足《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要求。未申请复核或经复核未达标的企业,取消其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

  三、申报及复核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编制相应书面申报(复核)材料(见附件1、附件2)报送所在区(市、县)经信部门。
  (二)区(市、县)初审。各区(市、县)经信部门按程序组织对企业申请(复核)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于9月15日(星期三)前将书面审查意见连同本地区申报企业汇总表、复核企业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企业编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局,并附所有申报材料和推荐报告pdf盖章版和word版(基础信息Excel汇总表附件5、附件6仅需提供电子版)。
  附件:
  1.2021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
  2.2017-2018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材料
  3.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4.2017-2018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汇总表
  5.2021年度申报企业基础信息汇总表(另附)
  6.2017-2018年度复核企业基础信息汇总表(另附)
  7.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8.需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重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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