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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成都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时间: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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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2021年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下面是本次科技项目申报类别和相关条件要求。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一)科技进步奖励专项。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承担单位,按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资金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首次上规上限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专项。对首次“上规上限”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利润总额形成的区级财政贡献较上一年度增量部分的30%,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进步奖励专项。

  1、在龙泉驿区注册、纳税并纳入龙泉驿区统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近两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

  2、上一年度获得国家、四川省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须为第一承担单位)。

  (二)首次上规上限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专项。

  1、在龙泉驿区注册、纳税并纳入龙泉驿区统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近两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

  2、上一年度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各专项申报书详见附件1-2;

  (二)附件材料:详见申报书。

  (三)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按照序号顺序依次装订,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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