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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省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时间:2022-01-24

 

  本文关键词:四川,项目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

  2022年1月24日,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申报工作正式开始。下面来看看申报具体条件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一、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高新区、经开区及符合条件的各类省级以上园区,原则上应为原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同等条件下,原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优先。
  2、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建立了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或跨部门协作机制,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园区重点工作和考核体系。
  3、园区建立了较为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建立知识产权经费保障制度,园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合理合规,年度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占园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不低于0.03%。
  4、建立比较完善的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相关制度,开展了符合园区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或导航工作,园区积极支持和鼓励辖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培育了一批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开展了高价值专利、知名商标品牌等培育工作,建立了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园区近年来没发生重大群体性、反复、恶意知识产权侵权事件。

  (二)申报材料

  1、园区管委会分别向省知识产权中心、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申报函。
  2、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向省知识产权中心的推荐函,包括对园区报材料的审核情况以及推荐意见。
  3、申报试点园区的创建工作报告,包括申报条件符合情况、近三年知识产权工作总结等。
  4、试点园区工作方案。
  5、园区工作状况表。
  6、纸件材料需5份。

  二、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高新区、经开区及符合条件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原则上应为原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同等条件下,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优先。
  2、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和跨部门协作机制,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园区重点工作和考核体系。
  3、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科技等政策衔接紧密,突出质量和效益导向,园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合理合规。园区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立知识产权经费保障制度,年度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占园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不低于0.05%。
  4、知识产权制度效能得到有效发挥,建立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实际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商标品牌培育路径以及地理标志运用模式。知识产权竞争实力充分凸显,培育产出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价值专利、知名商标品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健全,打造推广了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服务载体、培训机制和典型案例。

  (二)申报材料

  1、园区管委会分别向省知识产权中心、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申报函。
  2、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向省知识产权中心的推荐函,包括对园区报材料的审核情况以及推荐意见。
  3、申报示范园区的创建工作报告,包括申报条件符合情况、近三年知识产权工作总结等。
  4、示范园区工作方案。
  5、园区工作状况表。
  纸件材料需1份,材料3—5还需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申报材料报送平台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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