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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四川省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奖补资金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2-01-20

 

  本文关键词:四川,奖补资金申报,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项目补贴,项目申报

  2022年1月19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于近期开展四川省省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奖补资金申报工作。下面来看看本次项目申报条件要求。

奖补资金申报

  一、奖补标准

  根据《通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500万元的,按投资额的10%对基金给予奖励。

  二、奖补对象

  四川省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以四川省财政厅确定的名单为准。

  三、支持方式

  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2021年投资了符合条件项目的基金予以支持。

  四、申报条件

  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金及所投企业为四川省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所投企业为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接受投资当月(以企业获得的投资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下同),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2020年末资产总额和2020年营业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
  (三)所投企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文件要求,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注册,获得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评价入库登记编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流程请咨询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
  (四)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单个项目协议投资不超过500万元。企业获得投资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说明: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基金投资奖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按下列要求提供申报资料,每份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线下申报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2022年度四川省省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奖补资金申请书封面及目录。
  (二)基金奖补资金申请报告红头文件(包括:基金基本情况、所投项目情况、申请事项等)。
  (三)基金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2022年度四川省省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申请奖补资金项目明细表。
  (五)所投企业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六)所投企业为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支撑材料(接受投资当月人员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缴纳人数不超过200人,需有社保部门盖章;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其2020年末资产总额和2020年营业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财务审计报告带二维码;公司成立至接收投资当月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说明)。
  (七)所投企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撑材料(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注册,获得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评价入库登记编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基金与所投企业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500万元,复印件)。
  (九)所投企业2021年获得投资的支撑材料(受资账户银行进帐单,需有开户银行盖章;基金打款凭证,需有基金托管银行盖章;已进行工商变更的企业,需提供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企业工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需有工商盖章;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的企业,需提供企业工商变更计划说明)。
  (十)承诺函。
  说明:第(五)、(六)、(七)、(八)、(九)项,每一项资料均按照第(四)项中填报的所投企业顺序依次装订入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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