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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2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条件标准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2-03-24

 

  本文关键词:重庆,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评价条件标准

  2022年3月23日,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各企业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要求组织申报。下面来看看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需满足哪些条件要求。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20分)
  B.25%(含)-30%(16分)
  C.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
  E.10%(含)-15%(4分)
  F.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6%(含)以上(50分)
  B.5%(含)-6%(40分)
  C.4%(含)-5%(30分)
  D.3%(含)-4%(20分)
  E.2%(含)-3%(10分)
  F.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50分)
  B.25%(含)-30%(40分)
  C.20%(含)-25%(30分)
  D.15%(含)-20%(20分)
  E.10%(含)-15%(10分)
  F.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没有知识产权(0分)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特殊条件

  符合‘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中的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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