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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工程技术电子信息专业职称申报条件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6-29

 

  本文关键词:重庆,工程技术电子信息专业,职称申报条件

  2022年6月27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重庆市工程技术电子信息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完善职称专业设置,贯彻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计划有关要求。下面来看看申报条件要求。

职称申报

  工程技术职称分设初级(含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电子信息专业相关领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不适用本条件。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电子信息专业职称,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符合国家和重庆市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职业资格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2、专业技术人员受到政务(党纪)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职务、职级)期间的。

  三、技术员申报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工程、研发或技术服务辅助工作的实际能力。

  四、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工程、研发或技术服务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工程、研发或技术服务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五、工程师申报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一)申报工程师须满足以下能力业绩条件: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备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二)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2.参与完成地(市)级以上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引进、实验、示范,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3.参与完成工程项目。
  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5.参与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或已备案实施的技术指南、企业技术标准。
  (三)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要求,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1.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
  2.作为项目(技术)骨干,完成的项目获省(部)级以上技术奖。
  3.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中型工程项目,或小型工程项目2项。
  4.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
  5.参与编制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个人排名前5),参与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

  六、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须满足以下能力业绩条件: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熟练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较为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经验,具有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二)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
  2.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的项目获省(部)级以上技术奖。
  3.主持完成小型工程项目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大型工程项目1项或中型工程项目2项。
  4.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
  5.作为项目(技术)骨干,参与完成本行业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6.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个人排名前5)。
  7.参与编制已颁布的国家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个人排名前5)参与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等;或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编制已备案实施的技术指南、企业技术标准。
  8.出版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主编培训教材、技术手册1部,且被所在单位采用。
  9.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论文1篇;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或为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撰写技术分析报告2篇,并被所在单位采用;或撰写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且项目已立项。
  (三)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要求,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取得工程师职称2年以上者(具备博士学位者可不受此年限限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1.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二等奖个人排名前5,三等奖个人排名前3)。
  2.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的项目获国家级技术奖;或获省(部)级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新发明、新品种、新技术等成果在生产中转化应用,年增产值1000万元以上。
  4.获授权发明专利(个人排名前3)1项且已实施。
  5.参与编制已颁布的国际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个人排名前5)参与编制已颁布的国家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或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等。
  6.在本专业领域取得重要创新,且新成果能代表本行业较高水平,并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具有科技成果评价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的专家论证。

  七、正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一)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须满足以下能力业绩条件:
  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或开发经验,具备引领本行业、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能够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二)取得高级工程师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二等奖个人排名前5,三等奖个人排名前3)。
  2.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的项目获国家级技术奖;或获省(部)级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项。
  3.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项目1项或中型工程项目2项;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大型工程项目2项或中型工程项目4项。
  4.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2项。
  5.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个人排名前3),且有1项已实施。
  6.参与编制已颁布的国际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个人排名前5)参与编制已颁布的国家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或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等。
  7.出版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主编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2部,并被所在单位采用。
  8.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或在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或为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撰写项目技术分析报告3篇,并被所在单位采用;或撰写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且项目已立项。
  9.在本专业领域取得重要创新,且新成果能代表本行业较高水平,并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具有科技成果评价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的专家论证。
  (三)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2年及以上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
  1.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
  2.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项(一等奖获得者,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三等奖2项(个人排名第1)。
  3.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的项目获国家级技术奖一等奖;或获省(部)级技术奖一等奖以上2项。
  4.作为第一完成人,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新发明、新品种、新技术等成果在生产中转化应用,年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
  5.获中国专利奖。
  6.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编制已颁布的国际标准1项或主持编制已颁布的国家技术标准、导则、规程、规范2项。
  7.在本专业领域取得重大创新,且新成果能代表本行业领先水平,并通过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具有科技成果评价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的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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