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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成都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7-13

 

  本文关键词:成都,工程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

  2022年7月11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将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资格名称: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下面来看看申报条件要求。

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

  一、申报范围和渠道

  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通过与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后,可按相关工作流程在我市申报2022年度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不含建筑经济专业,该专业属经济系列)。属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一)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单位)进行申报。
  (二)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将单位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三)在蓉注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按照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或将市人才工作站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可选其中之一,不得多方报送)。
  除已列入职称违规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外,其它申报单位中如个别申报人员有现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可提供合理性说明书面材料及佐证,并提交6个月及以上现工作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方可受理其职称申报。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申报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在评审申报名册上单列报送。
  (四)本人档案已存放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将市人才服务中心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五)工商注册地在成都的外省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子公司(不含分公司,不含在蓉央企、中央在蓉单位及省属国有企业),可按照公司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人须最近6个月在成都市连续参保,参保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且最近6个月在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在我市就业的国(境)外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七)在蓉央企、中央在蓉单位如不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评审的,须先商成都市人社局同意,其主管部门再出具委托评审函,按程序统一报送,委托成都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成都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及时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行复核、发证。
  (八)在蓉高校等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如需委托成都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代为评审的,须先商成都市人社局同意,单位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委托单位审查同意,按程序统一报送。成都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及时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行复核、发证。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5年单位考核合格(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需2年及以上单位考核合格)。
  (二)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博士后期满合格出站,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满2年,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的专业与申报人现所从事专业须相同或相近,并至少满2年(从2023年起,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所学专业应为理工类,且毕业后满2年及以上方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
  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需到相应官网查询并提供验证截图)满5年,从事相近相关技术技能融合工作满5年,且符合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要求,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
  按照部、省相关规定,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对取得理工科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满5年,取得工程师职称满7年,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的,暂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破格推荐表见附件2,请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交)。从2023年起,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不再通过此方式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精神,申报人取得部分可聘职业资格(聘任时间从2018年起算,2022年暂不包括一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并满足相关聘任条件的,可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的条件。通过职业资格申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部分可聘职业资格;2.被用人单位聘任相近相关专业的工程师职称(聘用单位与参保单位名称一致)并满足年限要求;3.满足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等要求。其任职资格时间以用人单位聘任文件(聘书)上的落款时间为准(先证后聘,聘任时申报人须在该单位参保,不考核申报人是否注册执业)。
  取得工程技术高级职称后,至少再从事与新评审专业名称相同的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方可参加同级转评。
  申报人的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职称以证书上注明时间为准;职业资格以聘书或聘任文件上落款时间为准,其它证明不予认可。
  (五)适当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农村基层(我市五城区、高新区及其他区〔市〕县城关镇除外的农村乡镇和涉农街办)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
  (六)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为在成都市域内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2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报人员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社保缴费6个月以上且缴纳至申报当月的前1月。
  (七)存在以下三类情况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我市参加同级转评后方可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在省外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的工程师职称;职称制度改革前取得的“称号类”工程师职称;不符合国家、省、市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的“认定类”工程师职称。
  (八)如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破格评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并经前置审核评审后方可申报。
  1.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为单位创造年度税收1000万元及以上,年度个人工资薪金50万元及以上。
  (3)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或铜牌获得者。
  2.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学历、资历要求,提前2—3年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和三等奖排名前3)。
  (2)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主要发明人(排名前3)。
  (3)管理期内的成都市产业领军人才(需提供相应文件)。
  (4)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天府工匠、四川技能大师。
  (5)博士后进站满1年,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经2名导师署名推荐,设站单位考核合格。
  以上破格申报条件为基本性条款,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比照条款。获得各项奖励成果的认定标准为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标明作者及排名。
  3.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前置审核评审流程。需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请先自行下载《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及《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名册》(登录成都市人社局公众信息网,选择在右上侧菜单栏“专题专栏” –“专技人才服务”–“职称评审”栏下载)。申报人须于2022年7月21日前将《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名册》和相关佐证材料及报告(需2名具有两年以上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签字)提交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并加盖印章,于2022年7月25日前报市人社局专技处。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专家开展破格申报资格认定。经市人社局发文确认破格申报资格后,主管部门方可在申报信息系统点击“初审通过”按钮,申报人再提交材料。经现场审核等流程后参加后续正常评审。

  三、能力、业绩要求

  根据《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的
  (1)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能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可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需提供所指导工程师的详细情况及工作照片等佐证材料)。
  (2)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提供纳税等相关证明材料)。
  (3)获得1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个人排名前3)。
  (4)主持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提供纳税等相关证明材料)。
  (5)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中国政府友谊奖,或天府友谊奖等奖项(以个人获奖证书为据)。
  (6)获得工程类国际知名奖项(以个人获奖证书为据)。
  (7)参与编写1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规程),或主持编写1项以上地方标准(规程)。
  2.在研究、规划、设计部门的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系统坚实,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需提供详细情况及佐证材料)。
  (2)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3)主持规划设计的产品或项目,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需提供纳税等相关证明材料)。
  (4)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中国政府友谊奖,或天府友谊奖等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5)获得1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个人排名前3)。
  (6)获得工程类国际知名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7)参与编写1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规程),或主持编写1项以上地方标准(规程)。
  (四)申报人的论文、论著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工程师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
  2.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反映申报人为主要完成人,可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业标准、标准规范、发明专利、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施工工法、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材料(需反映本人参与的内容、程度和贡献,有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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