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纾困解难专项扶持政策,用工补贴申报
2022年12月28日,成都高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成都高新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专项扶持政策》第二条发放用工补贴政策条款申报的通知,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成都高新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专项扶持政策》第二条发放用工补贴政策条款申报及审核工作。下面来看看补贴申报条件要求。
一、支持政策及依据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专项扶持政策〉的通知》(成高管发〔2022〕43号)第二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中涉及发放用工补贴的内容:对2022年期间因疫情原因停工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按2022年9月实缴失业保险职业人数在100人以下、100人(含)500人、500人(含)以上,分别绐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用工补贴。
二、申报条件
在2022年期间,因疫情原因(如场地封控、人员封控、生产要素流通受阻等)停工停产的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盖章版复印件);
(二)《高新区发放用工补贴申请表》;
(三)因疫情原因停工停产相关证明材料;
(四)因疫情原因停工停产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1.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成都高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2022年期间因疫情原因停工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进行审核(高新区规上企业名单由成都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提供),审核完成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至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
3.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对企业2022年9月在成都市实缴失业保险职业人数和补贴标准进行核定;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按程序进行拨付。
五、申报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六、有关说明
(一)按照《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高管办发〔2019〕6号)文件要求,由成都高新区财政局给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保障。
(二)企业应履行主体责任,对采取欺骗、瞒报等手段进行骗补的企业,一经查实,将由相关部门追回所给予的全部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专项扶持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