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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成都行之专利   来源: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2-21

 

  本文关键词:成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2023年2月17日,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相关条件要求,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下面来看看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成都市,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济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023年,将聚焦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资助优秀留学人员来蓉创办企业。加强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对在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给予适当倾斜。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个人资质证明(护照或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企业发展证明(营业执照、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o经区人社局审核后,择优报送市人社局。对委托中介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以纸质形式运转,涉密项目请按保密要求专门申报。

  (三)申报人须确保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提交在海外无工作承诺书。

  (四)请各申报人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其所创办企业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

  请申报人员于2023年3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地址:温江区五环假日广场7号楼2楼)。材料需A4装订,一式两份,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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