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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成都行之专利   来源: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时间:

 

  本文关键词:四川成都,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2023年3月10日,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有关企业按照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企业兼并重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申报工作,下面来看看申报条件要求。

  一、征集内容

  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按照“规划引领、突出重点、体现差异、强化绩效”的工作原则,重点围绕优势产业高端化、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倍增计划,组织推荐一批重点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产业园区项目、优质企业培育发展项目等,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

  二、征集流程

  (一)按照“先入库,后申报”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益企服务超市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按照征集指南选择申报类型,填报项目申报资料和《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在线初审;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正式推荐上报的项目须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统一上报,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两份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布局,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在省内实施,项目申报单位须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央属等大型企业集团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三)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状况良好,依法纳税。

  (四)项目申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履行属地责任。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征集工作,明确专人,落实责任,严格把关,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

  项目申报单位应据实填报各项内容和数据,确保填报质量,对申报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完整性、申报项目重复性负主体责任,并书面出具申报资料真实合规性承诺。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取消3年内申报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格。

  (三)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线上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22日。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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