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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

作者:成都行之专利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时间:

 

  本文关键词:四川,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

  2023年3月30 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机构按要求执行。下面来看看具体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按照“统筹布局、优中选优,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申请认定省级高新区。

  申请认定省级高新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园区被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选址位置、四至范围及边界拐点坐标明确。

  2.园区应为市(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聚集区,依法设有管理机构。

  (二)产业发展。

  1.主导产业属于国家或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具备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优势产业特色突出。园区编制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2.园区年营业总收入达到2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占园区总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40%以上,近三年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园区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占所在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40%以上。

  3.园区的“亩均论英雄”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排名位居全省同类型开发区排名的前三分之一或综合地均税收居全省开发区排名的前五分之一。

  (三)创新能力。

  1.拥有规模以上企业6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5家以上、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以上。

  2.园区企业科研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1.5%,万名从业人员拥有发明专利数10件以上,本科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园区当年职工人数的10%以上。

  3.建有省级以上科技孵化载体不少于1个;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10家以上,其中拥有主导产业领域的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不少于2家;聚集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机构10家以上;建有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产学研用合作技术创新组织3家以上。

  (四)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1.园区发展应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安全监管体系健全,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合格,园区安全状况良好。近三年园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群体性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2.园区应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近三年园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3.园区发展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合理、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城市融合发展;新增工业用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 供应有关要求执行。近三年园区未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对于欠发达地区标准和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资料

  申报省级高新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所在市(州)党委、政府的审核研究意见和请示

  (二)园区发展情况报告(包括历史沿革、管理体制、区位条件、经济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创新能力、招商引资、对外开放以及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开展等相关情况)

  (三)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包括规划背景与意义、发展思路与目标、高新技术产业体系构建及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环境建设、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

  (四)有关附件材料

  1、园区设立的有关批准文件

  2、园区发展规划

  3、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专家论证意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关材料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达标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理、园区重点排污单位企业环境信用等级、环境信息公开、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情况“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成果园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件等材料;

  4、近三年市(州)、县(市、区)和园区出台的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环境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文件

  5、园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载体以及创新平台、科技服务机构、产学研用合作技术创新组织等清单和佐证材料

  6、园区近三年主要科技经济指标

  7、所在市(州)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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