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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要求

作者:成都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

 

  本文关键词:四川,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

  2024年4月12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我们来看看具体有哪些条件要求。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4月17日8:00至6月5日16:00(港澳台项目除外),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4年5月28日18:00前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4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申报书简表”),并同步发送至科技厅国际合作处指定邮箱。

  港澳台项目的申报单位于2024年5月13日8:00至2024年6月28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4年6月20日18:00前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书简表”,并同步发送至科技厅国际合作处指定邮箱。逾期未上传申报书简表的,科技厅将不予推荐。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由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受理。

  附件:

  申报2024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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