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成都,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资助,项目申报
2021年12月1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2021年成都市第二批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拟资助企业的公示,按系统申报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对申报时间靠前的第二批73家企业立项资助。那么资助申报有哪些条件要求。
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条件要求
1. 申报对象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入库科技型企业。
入库科技型企业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拥有有效期内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
(3)取得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有效登记编号的入库企业(以下简称“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2. 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已在科技部门备案(2021年备案工作与资金申报同步开展)。
3. 企业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发活动且自身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4. 企业在产业功能区围绕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我市五大先进制造业、五大新兴服务业、新经济领域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5. 按规定完成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已自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模以上企业应同时完成统计部门研发报统及核准;高新技术企业应同时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
6. 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