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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提升发展能力)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2-06-09

 

  本文关键词:四川雅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2022年6月8日,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发展能力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下面来看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要求。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支持方向

  1.专精特新发展。
  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等领域“补短板”和国产替代产品的研发制造;支持中小企业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研制生产具有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的产品。
  2.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传统生产工艺和设备改造升级,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开展重点企业全方位诊断,提升管理素质和水平;支持提升产品质量,实施品牌培育推广。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工程,支持中小企业扩大生产和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二、支持方式

  1.专项补助。
  针对2021年1-12月期间实施完成的专业协作配套、传统工艺设备改造升级和扩大再生产、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自主创新发展、第三方管理诊断咨询、品牌培育等项目的企业。根据企业在该期间实际完成的协作配套合同金额,或实际投资(投入)金额,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原则上不低于20万,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贷款贴息。
  针对2021年1-12月期间实施完成的专业协作配套、传统工艺设备改造升级和扩大再生产、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自主创新发展、第三方管理诊断咨询、品牌培育等项目,且获得银行贷款并实际支付利息的企业。根据企业在该期间实际利息支出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20万,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2.申报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企业所属行业及实施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重点支持我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升规”培育企业。
  4.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事故。

  四、项目要求

  1.专业协作配套项目
  重点支持我市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进行协作配套,原则上应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签署采购、供货协议,并部分或全部执行(交付)。实际执行(交付)协作配套金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资金支持协作配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万元。同一集团内企业之间或控股企业与被控股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套不予支持。
  2.传统工艺设备改造升级项目和扩大再生产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项目立项手续完备,符合环保、安全等规定,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且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
  3.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项目。
  企业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施完成自主建立产品设计、研发和生产数字化网络化环境,提升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建立覆盖企业业务流程的信息化集成系统等的项目,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
  4.自主创新发展项目。
  近2年企业经省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新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在2021年内前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商业应用,研发直接投入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
  5.管理诊断咨询服务项目。
  公司治理结构清晰,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接受第三方机构管理咨询服务,在经营战略、降本增效、管理水平提升、技术革新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原则上实际服务支出不低于50万元。。
  6.品牌培育项目。
  企业须有注册商标,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企业在市场推广、品牌培育方面有实际支出,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
  已享受省级和市级工业发展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纳入支持范围,乡村振兴特殊类型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企业,项目投资(投入)、协作配套金额门槛可适当降低。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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