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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泉驿区经信局   时间:2022-07-05

 

  本文关键词:四川,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

  2022年7月4日,成都泉驿区经信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下面来看看申报条件要求。

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

  一、申报条件

  1. 2021年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技版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省内企业;
  2. 资金申报主体须为注册地在省内的企业且与上市主体保持一致。境外主要资本市场指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伦敦证券交易所(LSE)、香港证券交易所(HKEX)。

  二、申报方式及资料要求

  1. 申报单位将项目打捆,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申报资料并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扫描PDF版1份、电子表格1份),报送至龙泉驿区经信局;
  2. 申报单位须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产融〔2022〕124号)要求编制申报材料。
  统一资料编制格式:
  (1)申报资料采用硬壳封面、A4纸张、装订成册;
  (2)资料封面需正确勾选申请内容并在申请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3)按照申报材料顺序编制目录并按照目录顺序放置材料;
  (4)资料(复印件)内容清晰、电子版(pdf格式)、电子表格内容完整;
  3. 申报项目所需材料确因客观原因导致缺失的,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材料中一并提交其他印证材料(说明);
  4. 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的,取消申报单位(个人)申报资格。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

  1. 纸质材料一式5份,材料每一页需加盖公章(含封面+骑缝章);
  2. 电子版申报材料一份(整套资料带章pdf扫描件,与纸质版保持一致),电子表格(2021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表)一份;
  3. 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前登陆“四川省财政厅财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平台指引完成线上申报,并于2022年7月22日前(含资料修改时间)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龙泉驿区经信局(经开区南四路325号成都公路口岸)811室,规定时间内未报送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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