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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四川省创新产品征集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2022-07-25

 

  本文关键词:四川,创新产品征集,项目申报

  2022年7月22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度创新产品的通知,按照要求,现面向全省企业广泛征集有技术优势、有市场前景、有发展基础、未来3-5年可形成规模化生产的创新产品,给予一定后补助支持。下面来看看征集申报条件要求。

创新产品征集

  一、产品要求

  创新产品是指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包括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等的创新性产品。
  技术水平: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以上,或实现替代进口。
  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拥有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软件著作权,植物品种权,畜禽新品种(配套系),饲料、兽药新产品,药品或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等。
  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以及国外先进行业标准,且通过国家法定检测检验机构合格。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具有国家或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认证标识;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市场前景:产品有明确的市场潜力,经过培育,市场前景有明显提升,对产业有带动和示范作用,或可形成产业链或产业集群。

  二、产品分类

  创新产品分为重大创新产品和重点创新产品。
  (一)重大创新产品
  重大创新产品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已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并进入市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显著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在满足创新产品共性要求的前提下,重大创新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整体技术或核心关键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知识产权清晰明确。环保性能先进,拥有符合国际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质量可靠;在本行业或领域中能代表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产品;
  2.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2019-2021年度该产品三年累计销售收入不低于2亿元,或2021年度全年该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
  3.产品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包括:原则上2019年1月1日以后所取得的发明专利(生物医药产品可放宽至2015年1月1日以后),软件著作权,植物品种权,畜禽新品种(配套系),饲料、兽药新产品,药品或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等;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或承担、参与国家重大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并验收通过的项目成果等。
  4.申报企业具有较强实力的研发机构和稳定的创新产品研发团队,在创新投入、商业模式、经营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和较强优势。企业必须为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重点创新产品
  重点创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已进入市场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产品。在满足创新产品共性要求的前提下,重点创新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整体技术或核心关键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清晰明确。环保性能先进,拥有符合国际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质量可靠;
  2.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竞争优势,2019-2021年度该产品三年累计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或2021年度全年该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3.产品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包括:原则上2019年1月1日以后所取得的发明专利(生物医药产品可放宽至2015年1月1日以后),软件著作权,植物品种权,畜禽新品种(配套系),饲料、兽药新产品,药品或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等;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或承担、参与国家重大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并验收通过的项目成果等。
  4.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产品研发、生产和营销能力,研发投入稳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备案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创新产品。

  三、征集要求

  1.同一单位只能征集一项创新产品,且重大创新产品、重点创新产品只能择一征集;
  2.2020-2022年度已获创新产品支持的同一产品不得再次征集。若产品升级型号不同,则须提供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有重大改进和创新,方可征集。
  3.其他需提供的附加材料:
  提供征集产品2019-2021年度三年产品累计销售收入或2021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2)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创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医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节能、环保认证等资质材料;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药品或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畜禽新品种(配套系)证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证书,新兽药注册证书,农药、肥料、疫苗等登记证书或批件等,各级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承担的科研项目验收报告,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4.不征集范围:对2019年度以来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或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产品不予征集。高能耗、高污染、落后淘汰产业的产品,或国家已明令不支持或限制发展的产品不予征集。

  四、征集流程

  2023年度创新产品征集实行网上申报。
  1.征集身份获取。
  征集企业管理员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征集企业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征集。
  2.征集企业填报。
  征集材料由征集企业管理员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在线填报,在线上传相关报表及盖章部分扫描件,并在系统中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在企业系统身份注册时确定。民营企业推荐单位为所在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注册地在扩权县(市)的民营企业推荐单位为所在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部门主管的国有企业,其推荐单位为相应省级部门;中央在川企业推荐单位按属地化管理,推荐单位为所在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3.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征集工作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并将系统汇总形成的《四川省创新产品征集表》打印盖章后报科技厅。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确保项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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