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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成都市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时间:2022-08-02

 

  本文关键词:成都,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2022年8月1日,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支持新经济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一流企业集群,特开展2022年度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下面来看看申报条件要求。

行之知识产权

  一、申报对象

  根据《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认定办法》(成新经济〔2022〕23号)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成都市域内,成立2年以上、信用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经营问题,且未上市),自愿参与新经济双百企业和新经济示范企业的评选。

  二、支持标准

  (一)支持新经济双百、示范企业开拓外地市场,对年度市外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每年公开发布新经济示范企业名单,颁布证书和奖牌,并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三、申报时限

  (一)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17:00,区(市)县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17:00。

  (二)申报要求:请有意愿申报的企业及时在系统上提交申报材料。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梯度申报”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注册登陆

  新注册企业可登陆平台注册登记,并完善相关信息;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录并申报。申报系统开启时间为8月1日9:00。

  (二)提交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陆平台上传附件1、2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书加盖公章后,扫描PDF上传),申报系统截止时间为8月12日17:00。

  (三)区(市)县初审

  企业所在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形成《2022年成都市支持新经济双百、示范企业开拓外地市场资金奖励项目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上传。初审转报时间应早于8月18日17:00。

  (四)专家评审

  由市新经济委负责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企业进行综合评选,确定新经济双百、示范企业,并评审确定相关补贴金额。

  (五)复审

  市新经济委将初选企业名单面向市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进行综合审查后,形成《新经济双百、示范企业建议入选企业名单》。

  (六)公示

  市新经济委将对拟入选企业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挂网公示。

  (七)发布

  公示无异议后以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公开发布《2022年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名单》和《2022年新经济双百、示范企业补助情况表》。

 

标签: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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