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资讯> 科技服务 > 2022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条件要求

2022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条件要求

作者:行之知识产权   来源: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时间:2022-08-02

 

  本文关键词:四川,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申报

  2022年8月1日,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积极参与,下面来看看申报条件要求。

行之知识产权

  一、申报领域

  申报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领域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新兴服务业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应在申报领域内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原则上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研发任务或标准制定。

  (二)申报单位应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待工程化开发的重大科技成果,具备省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一定规模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和产学研用长效合作机制。

  (四)申报单位现有研发场所应不少于1500平方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所属产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主持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制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证书等)不少于5项,与相关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单位签订有效产学研用合作协议不少于2个。

  (五)申报单位应为四川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建设。

  (六)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诚信记录,近3年以来未受到税务、海关等部门行政处罚,未纳入失信惩戒名单。

 

标签: 项目申报

相关文章